問題已解決
老師第一小題答案是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轉銷項稅額,不是應該在3月增值稅納稅義務就發(fā)生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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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不是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是4月。題目給出按規(guī)定該筆款項會在2023年4月底之前到賬,所以在4月計算增值稅。
在實際發(fā)生納稅義務時,通過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轉銷項稅額),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行核算。
祝您學習愉快!11/1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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