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年度會計報表的各項審查包括審計、財稅大檢查、主管財政機關審查等,都是在年度會計報表結束日后進行,而且大多數企業(yè)已經結賬。對審查過程中發(fā)現企業(yè)的會計處理與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及稅法等有關法律制度有不一致的,要求企業(yè)作出相應的賬務處理,以使所反映的會計信息符合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致性的要求。這一賬務處理包括以前年度損益和非損益事項調整兩種類型。由于資產負債表類(非損益類)賬戶具有延續(xù)性,結賬后的企業(yè)賬務處理與審計、財稅檢查等要求調整的會計分錄所采用的會計科目相同,故對非損益類事項的調整,實務操作比較簡單,不存在分歧。但對涉及以前年度損益的會計事項調整,實務中有不同的做法,本文針對涉及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事項,根據國內外有關制度規(guī)定,結合實例談談具體的會計調整處理方法。
一、國際會計準則對涉及以前年度損益事項調整的處理
按國際慣例,“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一般是指由于會計政策的改變和基本錯誤的更改,從而需要對以前年度作出的那些重要調整。它們不包括正常發(fā)生的錯誤和對以前年度作出的會計估計的調整。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本期凈損益、基本錯誤和會計政策的變更》第32段:“在極少數情況下,某項錯誤會對以前某一期或若干期的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從而使那些財務報表在其公布日就不再被認為具有可靠性。這種錯誤被稱為基本錯誤。”由此而規(guī)定了“基準處理方法”。第34段說明“與前期有關的基本錯誤的更改金額,應通過調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額予以報告!睆亩驯酒诎l(fā)現的前期損益調整事項,區(qū)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正常錯誤,通常應計入本期凈損益中;另一類是基本錯誤(或稱重大錯誤),應調整年初留存收益數。上述國際準則第7段:“除非國際會計準則另有要求或允許有別的做法,否則,在本期確認的所有收益和費用項目,均應計入本期損益之中。”第8段:“通常,本期確認的所有收益和費,用項目,均應計入本期凈損益……然而,也可能存在某些項目不能計入本期損益的情況。本號準則涉及兩類這樣的情況:基本錯誤的更改和會計政策變更的影響!贝吮砻,涉及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事項并非均列入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把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事項區(qū)分為正常錯誤和基本錯誤,這也是會計重要性,原則的體現。重要性原則指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對經濟業(yè)務或會計事項應區(qū)別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和程序。具體地說,對于那些對企業(yè)的經濟活動或會計信息使用者相對重要的會計事項,應分別核算、分項反映,力求準確,并在會計報告中作重點說明;而對于那些次要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的情況下,則可適當簡化會計核算手續(xù),采用簡便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處理,合并反映。為了便會計報表使用者能重點掌握企業(yè)的會計信息,除會計政策的重大改變和會計處理的重大誤差應列作“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核算外,一般涉及以前年度的正常會計誤差和對以前年度會計估計的調整,計入本年度損益中,是恰當的。
二、我國對涉及以前年度損益事項調整的有關制度規(guī)定
我國自1992年股份制試點企業(yè)會計制度施行以來,對涉及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會計處理,有以下幾種做法:
原股份制試點制度規(guī)定,企業(yè)年終結,賬后發(fā)現以前年度會計事項的處理錯誤,如果涉及以前年度損益的,應在“利潤分配”賬戶核算,不作為本年損益處理。
《外商投資企業(yè)會計制度》則規(guī)定,涉及以前年度損益的,應當分別情況記入“營業(yè)外收入”(以前年度收益)或“營業(yè)外支出”(以前年度損失)。
1994年財政部印發(fā)的《企業(yè)所得稅會計處理的暫行規(guī)定》,對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會計處理,統一規(guī)定在損益類科目中單設的擬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中核算,期末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在損益表(或利潤表)中的挎業(yè)外支出項目下面,增設“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項目,反映企業(yè)因調整以前年度損益事項而調整本年利潤數額。
財政部1998年頒發(fā)的《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保留了“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這一會計科目,但具體內容及處理方法與上述規(guī)定相比有較大變動:
。ㄒ唬┰诤怂銉热莘矫,不僅核算公司本年度發(fā)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還包括公司在資產負債表日和年度財務報告報出前發(fā)生的需要調整報告年度損益的事項;公司由于調整增加或減少以前年度利潤而相應增(減)的所得稅,也在此科目核算。
(二)在會計處理方面,《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規(guī)定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余額轉入“利潤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潤”科目。
。ㄈ┰谛畔⑴斗矫,《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規(guī)定公司本年度發(fā)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金額應調整年初未分配利潤數,以及相關項目的年初數或上年數。公司在資產負債表日后財務報告報出前發(fā)生的調整報告年度損益的事項,應調整報告年度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數字。
按照上述規(guī)定,對涉及上年損益調整事項的賬務處理,至少必須經過下列四步調整:(1)調整上年度損益;(2)調整上年度損益所影響的所得稅;(3)調整上年度未分配利潤;(4)調整上年度的利潤分配。
上述調整中對涉及到上年度損益事項的會計科目應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三、具體會計處理實例
假如某稅務局在對某物資集團公司上年度財務進行檢查時,發(fā)現支付新辦公樓裝修費用600000元,全部計入當年“管理費用”已知該集團公司所得稅率為33%,稅務局決定責令該公司按會計制度規(guī)定,對辦公樓裝修費用改作遞延資產處理,分10年攤銷。限期調整賬務,同時計算補交少交的所得稅款,并處以10000元罰款。
(一)根據稅務局的規(guī)定,該公司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1.按會計制度規(guī)定,裝修費用應記入 “遞延資產”科目,分10年攤銷。
依此計算,該公司上年度多計費用540000元
。600000-600000/10=540000),應予以調整:
借:遞延資產——辦公樓裝修 540000
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40000
2.由于多計管理費用從而使上年度少計利潤540000元,該公司上年度少交所得稅178200元(540000×33%=178200)予以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782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178200
3.交納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金一一應交所得稅 178200
貸:銀行存款 178200
4.交納罰款
借:營業(yè)外支出Q 1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
5.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余額轉入 “未分配利潤 ”(540000-178200=361800)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61800
貸:未分配利潤 361800
6.假定法定公積金提取比率為10%,公益金提取比率為5%.應調整上年度利潤分配
借:未分配利潤 54270
貨:盈余公積 法定公積金 36180
盈余公積 公益金 1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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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產負債表上:對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涉及的相關的資產負債項目,一律調整資產負債表有關項目的年初數。如上例中的“遞延資產”“應交稅金”“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等項目的年初數分別增加540000元、178200元、361800元、54270元。
2.在損益表上,對涉及上年度的“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事項,一律調整利潤表的“上年實際數”。為便于操作,應記明損益類相關科目金額,分項并入上年實際數,以便于與本年度實際數作同口徑比較。如上例中應將“管理費用”的上年實際數減少540000元。
3.在利潤分配表上,將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余額,一律調整利潤分配表 “本年實際欄”的“年初未分配利潤”數。同時,應對利潤表中“上年實際數”相關項目作同口徑調整,使調整后上年 “年末未分配利潤”余額與調整后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潤”余額一致。
注:①國際上有兩種觀點:一種為“本期經管成果觀點”,認為年度損益表只需包括企業(yè)正常發(fā)生的活動,而前期項目屬非經濟性項目,不宜列入本期凈收益,而應直接調整留存收益的年初余額;另一種為“總括觀點”,認為年度損益表應包括報告期影響股東權益凈增減的經濟業(yè)務,包括前期損益調整項目,都列入凈收益,從而更好地反映公司的獲利能力。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本期凈損益、基本錯誤和會計政策的變更》接受了這兩種觀點,但把前者規(guī)定為“基準處理方法”,后者為“所允許的備選處理方法”。——參見《國際會計準則》。 ②根據上述國際會計準則精神,對于那些次要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的情況下,則可適當簡化會計核算手續(xù),采用簡便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處理。此處罰款支出1000元,因金額較小,可簡化處理。直接計入當年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