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實務操作>初當會計>業(yè)務初探> 正文

購入股、債、基金等短期投資時如何記賬?

2004-1-15 17:15  【 】【打印】【我要糾錯
    企業(yè)購入的各種股票、債券基金等作為短期投資的,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作如何處理:

  借:短期投資——××股票、債券、基金
    貸:銀行存款
      其他貨幣資金

  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xiàn)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單獨核算,會計處理如下:

  借:短期投資——××股票、債券、基金(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xiàn)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后的金額)
      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按應領取的現(xiàn)金股利、利息等)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按實際支付的價款)

發(fā)表評論/我要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