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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問:納稅人在異地轉讓不動產和租賃不動產,是否需要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yōu)化相關制度和辦理程序的意見》(稅總發(fā)〔2016〕106號)第四條規(guī)定,異地不動產轉讓和租賃業(yè)務不適用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相關制度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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