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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問:哪些情形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答:
根據有關規(guī)定,不得開具專用發(fā)票的情形包括:
(1)向消費者銷售應稅項目;
(2)銷售免稅項目(但是國有糧食購銷企業(yè)銷售糧食除外);
(3)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在境外銷售應稅勞務;
(4)將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5)將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6)提供非應稅勞務(應當征收增值稅的除外)、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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