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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稅務師的腳步已漸漸遠去,2016年稅務師的號角已經響起,為了讓廣大考生們高效備考,網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稅法一》第二章“國際運輸服務零稅率的規(guī)定”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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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問題描述: 老師,國際運輸服務免稅與零稅率有什么區(qū)別,請幫總結一下。 答疑老師回復: 國際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并不是免稅。 免稅和零稅率的區(qū)別:免征增值稅:應納增值稅為0,同時不能抵扣進項稅額。適用零稅率:增值稅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適用零稅率即銷項稅額為0,應納稅額=0-進項稅額。這意味著可以退還稅款,或進項留抵。通過公式計算,有助于理解財稅〔2013〕37號文件附件4第四條規(guī)定:“提供適用零稅率的應稅服務,如果屬于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相比之下,適用零稅率比免征增值稅更實惠。這就有助于理解財稅〔2013〕37號文件附件1《交通運輸業(yè)和部分現代服務業(yè)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同時適用免稅和零稅率規(guī)定的,優(yōu)先適用零稅率。 祝您學習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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