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yè)的外管證的超過30天還能報驗登記嗎?
【問題】
建筑業(yè)的外管證的超過30天還能報驗登記嗎?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yōu)化相關制度和辦理程序的意見》(稅總發(fā)〔2016〕106號))規(guī)定:
1.納稅人應當自《外管證》簽發(fā)之日起30日內,持《外管證》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并接受經營地稅務機關的管理。納稅人以《外管證》上注明的納稅人識別號,在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事項。
2.報驗登記時應提供《外管證》,建筑安裝行業(yè)納稅人另需提供外出經營合同復印件或外出經營活動情況說明。
3.營改增之前地稅機關開具的《外管證》仍在有效期限內的,國稅機關應予以受理,進行報驗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