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離境退稅政策有啥調整?
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為配合稅率調整,離境退稅物品的退稅率相應調整,具體咋執(zhí)行,一起來看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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