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500強企業(yè)在廈避稅被查 補交稅費超8億
一家世界500強企業(yè)正處在業(yè)務上升期,利潤卻反常劇降,與此同時,財務報表上則出現了高額的期間費用。這背后隱藏著怎樣的秘密?2013年11月29日,廈門市國稅局查結某跨國公司在華子公司避稅案件,對該公司支付的大額跨境服務費實施了納稅調整,累計查補稅款和利息將超過8億元。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認為,該案是全國首個針對大額跨境服務費開展反避稅調查的成功案例,為全國處理類似案件提供了示范。
銷售收入不斷增長 利潤卻大幅下降
某跨國企業(yè)分別于1998年和2004年在廈門設立兩家子公司。從2008年開始,在銷售收入不斷增長的情況下,兩家中國子公司的利潤率卻大幅下降,財務數據顯示,利潤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支付集團內部的費用大幅增加。2008年至2010年,兩家中國子公司向該公司在新加坡設立的關聯公司支付高額的跨境服務費,總金額達到38億元。
廈門市國稅局反避稅調查小組發(fā)現,“跨境服務費”實際上是將該跨國集團全球服務成本池中的費用先分配給設在新加坡的關聯公司,關聯公司作為全球運營中心,再分配給中國子公司。而關聯公司在新加坡的經營所得可免繳企業(yè)所得稅,因此,這其中存在利用國家間稅制差異轉移利潤的嫌疑。2010年5月,廈門市國稅局正式對該跨國企業(yè)兩家中國子公司啟動反避稅調查。
支付巨額跨境服務費 實為轉移利潤
在歷時近四年的調查中,國稅人員經過大量排查,終于在如山的資料中發(fā)現一份工作底稿,上面的記錄顯示,該跨國公司總部與新加坡關聯公司之間簽訂了合同,明確按相關部門雇員人數來計算分攤跨境服務費,但關聯公司與中國子公司卻是按照銷售收入分攤費用;同樣的費用分攤,關聯公司對該公司信息系統開發(fā)、研發(fā)、市場營銷等無形資產享有經濟所有權,而中國兩家子公司以更高的比例分攤費用,卻不享有任何所有權和利益。
此外,從該跨國公司實際內部現金流向和會計記錄來看,跨境服務費是先在跨國公司總部與新加坡的關聯公司之間分攤,再由關聯公司分配給中國子公司。隨著一條條線索浮出水面,該公司利用跨境服務費轉移利潤的脈絡逐漸清晰起來。
四年累計查補稅款及利息超8億元
在不斷的舉證、談判、再舉證和再談判中,調查小組對列支的每一個細項、每一個類別,都詳細核查和論證。最終,通過十余輪正式談判,在國家稅務總局反避稅專家的支持和幫助下,該跨國企業(yè)接受了調查小組對于跨境服務費中業(yè)務建議費、信息系統(IT)支持費用、研發(fā)費用和市場支持費用的定性定量調整建議。該案最終于2013年12月圓滿結案,累計查補稅款和利息將超過8億元,目前已入庫稅款4.36億元、利息0.7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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