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全面推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
10月26日,記者從省地稅局獲悉,從本月起,我省全面推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
據了解,凡在我省負有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的企事業(yè)單位、機關、社會團體,均應按規(guī)定進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是指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應稅所得時,不論其是否屬于本單位人員、支付的應稅所得是否達到納稅標準,扣繳義務人均應當在代扣稅款的次月內,按每個人逐欄逐項填寫或錄入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
記者了解到,實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的應稅所得包括:1.工資、薪金所得;2.勞務報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5.利息、股息、紅利所得;6.財產租賃所得;7.財產轉讓所得;8.偶然所得;9.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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