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政府財政補助資金,是否可以分年度均勻進入每年度收入
【問題】
我單位為一家出城進園化工企業(yè),響應政府出城進園的號召,取得當?shù)卣呢斦a助資金,如果一次性進入收入將繳納較大的所得稅。企業(yè)是否可以分十年或更長期限按年度均勻進入每年度收入?
【答案】
不可以,目前的政策規(guī)定是計入取得當年收入總額。
參考財稅[2008]15號規(guī)定:企業(yè)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yè)當年收入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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