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稅款
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稅款?
【答案】
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權利與義務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09年第1號)第六條: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權:如您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可以參照省級稅務機關的批準權限,審批您的延期繳納稅款申請。您滿足以下任何一個條件,均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稅款:
一是因不可抗力,導致您發(fā)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二是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