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yè)所得稅,怎么計算應稅所得額
【問題】
公司在采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yè)所得稅方式下,怎么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答案】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企業(yè)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8〕30號)第六條規(guī)定:“采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yè)所得稅的,應納所得稅額計算公式如下: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額×應稅所得率或: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另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所得稅核定征收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77號)規(guī)定:“國稅發(fā)〔2008〕30號文件第六條中的"應稅收入額"等于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后的余額。用公式表示為:應稅收入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其中,收入總額為企業(yè)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