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你好老師: 我最近剛到一家合伙律師所做會計,對于合伙律師所繳納個人所得稅不甚了解,想借此機會咨詢一下:
1、合伙投資人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2、聘用律師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3、一般辦公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4、以上三類個人所得稅繳納的所屬期有什么區(qū)別?
5、在稅前扣除項目中,合伙人、聘用律師、辦公人員的固定工資可列支嗎?
6、對于差旅費以上三類人員的稅前扣除標準?
【答】律師事務所及從業(yè)人員取得收入,按以下不同情形分別處理:
。1)律師個人出資興辦的獨資和合伙性質(zhì)的律師事務所的年度經(jīng)營所得,作為出資律師的個人經(jīng)營所得,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在計算其經(jīng)營所得時,出資律師本人的工資,薪金不得扣除。
。2)合伙制律師事務所應將年度經(jīng)營所得全額作為基數(shù),按出資比例或者事先約定的比例計算各合伙人應分配的所得,按個體工商戶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3)律師事務所支付給雇員(包括律師及行政輔助人員但不包括律師事務所的投資者)的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4)作為律師事務所雇員的律師與律師事務所按規(guī)定的比例對收入分成,律師事務所不負擔律師辦理案件支出的費用(如交通費,資料費,通訊費及聘請人員等費用)的,律師當月的分成收入,可在不高于該律師當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內(nèi)(比例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地方稅務局確定,一般為30%),扣除辦理案件支出的費用后,余額與律師事務所所發(fā)工資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5)兼職律師從律師事務所取得工資,薪金性質(zhì)的所得,律師事務所在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時,不再減去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標準,以收入全額(取得分成收入的為扣除辦理案件支出費用后的余額)直接確定適用稅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兼職律師應于次月7日內(nèi)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兩處以上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6)律師從接受法律事務服務的當事人處取得的法律顧問費或其他酬金,均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