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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企業(yè)消費稅計算的依據

2006-12-28 11:27  【 】【打印】【我要糾錯

  外貿企業(yè)進口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由海關代征,由進口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消費稅的計稅辦法有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這兩種辦法的計算依據是不同的。

  1.消費稅從價定率計算的依據

  從價定率是指根據進口消費品的組成計稅價格和確定的消費稅稅率計算消費稅額的辦法。它計算的依據有以下兩項。

  (1)組成計稅價格:進口商品以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除以1減消費稅率后的商數,作為進口商品消費稅的組成計稅價格。

 。2)消費稅稅率:進口商品按不同的稅目或子目確定消費稅稅率,稅率為3%~40%.

  2.消費稅從量定額計算的依據

  從量定額的計算方法是指根據進口消費品的數量和確定的單位稅額計算消費稅額的辦法。采用這種辦法計算的依據是海關核定的應稅消費品的進口征稅數量和稅法規(guī)定的單位稅額。

  在應稅消費品中,除黃酒、啤酒、汽油、柴油4種產品實行從量定額計稅辦法外,其他產品均實行從價定率的計稅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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