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所有權轉讓抵消的會計處理主要是對因轉讓而虛增資產部分的抵消處理。
在企業(yè)集團內部,受讓無形資產的一方,相對虛增了一部分無形資產價值,計入“無形資產”項目;轉讓無形資產的一方,將虛增的無形資產價值計入“營業(yè)外收入”項目,而這部分虛增無形資產價值因攤銷無形資產相應虛增了期間費用。如果連續(xù)使用多年,還要相應抵消“年初未分配利潤“。例如:A公司是B公司的子公司。按照合同規(guī)定,A公司轉讓專利技術給B公司,轉讓價款70000元,A公司的專利技術賬面價值為50000元。A公司于當年1月3日收支票一張,存銀行(包括稅費等的相關費用,略)。B公司按4年時間平均攤銷無形資產。其抵消分錄如下:
1.第一年:
。1)抵消內部收入:
借:營業(yè)外收入 20000
貸:無形資產 20000
(2)抵消攤銷費用:
借:無形資產 5000
貸:管理費用 5000
2.第二年:
。1)抵消內部收入:
借:年初未分配利潤 20000
貸:無形資產 20000
(2)抵消攤銷費用:
借:無形資產 10000
貸:管理費用 5000
年初未分配利潤 5000
3.第三年:
。1)抵消內部收入:
借:年初未分配利潤 20000
貸:無形資產 20000
。2)抵消攤銷費用:
借:無形資產 15000
貸:管理費用 5000
年初未分配利潤 10000
4.第四年:
。1)抵消內部收入:
借:年初未分配利潤 20000
貸:無形資產 20000
。2)抵消攤銷費用:
借:無形資產 20000
貸:管理費用 5000
年初未分配利潤 15000
當然,上述抵消會計分錄可以合并處理。例如:第四年抵消會計分錄可以合并如下:
借:年初未分配利潤 5000
貸:管理費用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