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銀行賬號備案的辦稅流程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或發(fā)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需持稅務登記證件,將全部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辦理納稅人銀行賬號的備案,辦稅服務廳(基層分局)綜合服務崗經審核后會予以登記備案。若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辦理銀行賬號備案的,將會轉入稅務違法違章處理程序。稅務網校小編將其辦理流程匯總整理如下圖所示:
由上述流程圖可以看到,納稅人銀行賬號備案的辦理程序有三個方面需要注意:
1、申請
納稅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主管國稅分局提出申請,領取并填寫《納稅人存款賬戶賬號報告表》,同時遞交相關的證件資料。
2、受理、審核
主管國稅分局受理納稅人報送的相關資料,并對上報的資料進行審核,資料審核無誤,稅務機關簽章后返回1份《納稅人存款賬戶賬號報告表》給納稅人。
3、核準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xù)齊全,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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