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麥隆2010年車輛使用稅征收工作結(jié)束
《喀麥隆論壇報》2月1日報道,喀麥隆2010年車輛使用稅(VigneTTe automobile)征收工作截止,從當(dāng)天起凡未繳納今年車輛使用稅而上路行駛的機動車一經(jīng)查出將接受交管部門處罰。
按照喀麥隆法律,每年的車輛使用稅從當(dāng)年1月1日起生效并強制征收,為方便廣大車主及時繳納稅費,一般將每年的1月作為繳稅延展期。
喀麥隆車輛使用稅根據(jù)機動車馬力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征稅標(biāo)準(zhǔn),從1.5萬非郎至10萬非郎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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