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后提交報名資料預審的通知
珠海報名點考生:
2014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8月15日公布,目前我省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我省將參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標準提前受理報名資料并審核。
2013年度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如您已達到上一年度合格標準,請按照報考文件通知要求,提交報名資料以供預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專業(yè)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注冊
稅務師 |
稅法(一) |
140分 |
84分 |
稅法(二) |
140分 |
84分 |
稅收相關法律 |
140分 |
84分 |
財務與會計 |
140分 |
84分 |
稅務代理實務 |
100分 |
60分 |
一、 提交報名資料時間和地點
網(wǎng)上報名時選擇“珠海報名點”的考生,請于2014年8月28日至8月29日期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香洲區(qū)興華路156號一樓考試院前臺提交資料。
地址:香洲家樂福對面200米,可乘坐K2路、18路、55路、68路公交車到“城市廣場”站。
二、提交材料清單: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wǎng)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jīng)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報考條件中第(一)條第7款者還須提供稅務代理機構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相關資格證書及聘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5.符合報考條件中免考部分科目第1款者還須提交相關資格證書及聘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6.工作簡歷表及考生承諾書(見附件1)。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三、注意事項
1、由于是預交表,當年我省的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可能與上一年合格分數(shù)線有差異,敬請廣大考生留意當年合格標準。對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不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2、預交表是指在當年的國家合格標準下發(fā)前,考生參照上一年的合格標準提前提交報名資料,考試機構提前進行資格審核。當年考試合格標準公布后,如果預交表分數(shù)線比上一年度合格分數(shù)線低,我市將按照省人事考試局補充的合格人員數(shù)據(jù)通知考生提交資料并審核;如果當年考試合格標準比上一年度合格分數(shù)線高,我市將退回未達到當年合格標準的考生資料。
附件1
(通用表,適用于全國統(tǒng)一網(wǎng)上報名的考試項目)
工作簡歷表及承諾書
姓名: ,身份證號: ,現(xiàn)報考
考試,從事專業(yè)工作共 年,工作簡歷如下:
起止年月 |
單位名稱 |
從事何種專業(y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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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承諾 |
本人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審查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如本人成績合格,但提交資料不真實,或報考條件不符合,或逾期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fā)證書的處理。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
單位審核 |
該考生填報內容真實準確。
(單位蓋章)
經(jīng)辦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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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表格內考生、經(jīng)辦人應簽名,單位應蓋章,否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