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quán)限:查看權(quán)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合同擔保的概論(04.29)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5/04/29 15:21:18 字體:

  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日益緊張,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做好備考,打好基礎,網(wǎng)校全面開通了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課程(試聽課程>>)。另外,網(wǎng)校特地整理了論壇熱心學員為大家分享了中級會計師知識點,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合同擔保的概論

 ?。ㄒ唬┖贤瑩5母拍?/p>

  1.形式:保證、抵押、質(zhì)押、留置和定金。

  物保:抵押、質(zhì)押和留置

  人保:保證

  金錢擔保:定金

  2.反擔保: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向擔保人提供的擔保

 ?。?)債務人的反擔保方式:抵押或者質(zhì)押

 ?。?)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的反擔保方式:保證、抵押或者質(zhì)押

  【注意】反擔保方式不包括留置和定金。

 ?。ǘ:贤瑹o效的法律責任

  1.無效的后果:

主合同 擔保合同 債權(quán)人 擔保人 責任承擔
有效 無效 無過錯   擔保人與債務人連帶賠償責任
有過錯 有過錯 擔保人承擔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
無效 無效   有過錯 擔保人承擔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
  無過錯 擔保人不承擔責任

  2.不屬于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除非擔保合同另有約定。——主合同解除,擔保合同有效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quán)限訂立的擔保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quán)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越權(quán)代表,擔保合同有效

點擊查看原帖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quán)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