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以下請指教,謝謝! A公司和B自然人投資設立C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其中A公司占股40%,B自然人占股60%,A公司出資時打款50萬(原則上只用打40萬),雙方約定多出的10萬作為C公司的資本公積。 后面由于A公司想通過其全資子公司D一起間接控股C公司(A原股權40%),A和B就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約定A公司轉讓8%的股權給其全資子公司D,B自然人也轉讓12%給A的全資子公司D,另外B自然人還轉讓了30%給另外的一個自然人。 轉讓后股權架構: A公司持有C公司股權的32%,其全資子公司D持有C公司股權20%,合計52%。 B自然人持股18%,另一自然人持股30%。 問題點: 因A與C私下有約定,A會繼續(xù)投資金給C公司用于經(jīng)營,那么采用什么方式合適? (1)采用借款方式投入(C公司不接受) (2)采用增資方式(其他股東不想再投錢) (3)其他方式????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對于給予其他公司的款項,一般是以借款方式或投資的方式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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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7/06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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