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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 :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有余額嗎?

84785024| 提問時間:2024 05/2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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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年末時,“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理論上不應該有余額。 具體來說,對于“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的處理,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借方余額:如果年末該科目呈現(xiàn)借方余額,說明本年度的金融商品轉讓產生了損失,且這部分損失不能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進行抵減。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將借方余額轉出,通常會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并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貸方余額:如果呈現(xiàn)貸方余額,則表示有應繳稅額,需要將該稅額轉入銷項稅額科目中進行正常的稅務申報和繳納處理。
2024 05/20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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