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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般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項目和一般計稅項目,進項稅無法區(qū)分時,是用含稅銷售額算進項稅額轉出的比例還是用不含稅銷售額計算應轉出的進項稅呢?

84784973| 提問時間:2023 01/16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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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一般納稅人在進行簡易計稅項目和一般計稅項目的稅款分擔時,如果進項稅無法分辨,則應使用含稅銷售額計算應轉出的進項稅。 具體而言,根據《企業(yè)所得稅實施細則》第一百三十一條規(guī)定,當進項稅無法從增值稅中抵扣,企業(yè)可以根據當期含稅銷售額,按計算書計算應轉出的進項稅額,并適當調整增值稅的轉出額。 即,將含稅銷售額與本期未結轉的進項稅比例相乘,在得出的金額中減去已轉出的增值稅,剩余部分即是本期應轉出的進項稅。 拓展知識:在簡易計稅和一般計稅項目的稅款分擔過程中,不僅要控制轉出進項稅,還要控制轉出增值稅。只有精準掌握轉出進項稅和轉出增值稅,企業(yè)才能在最大限度地減輕稅負的情況下實現節(jié)稅。
2023 01/16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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