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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確認準則的幾點分析:關于收入計量的那點事兒(上)

2017-10-16 14:21 來源:正保會計網校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舊準則規(guī)定按照已收或應收的合同價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但新準則明確交易價格是指企業(yè)因向客戶轉讓商品而預期有權收取的對價金額。同時明確企業(yè)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項以及企業(yè)預期將退還給客戶的款項,應當作為負債進行會計處理(與舊準則一致),不計入交易價格。

【提示1】確定“預期有權收取的金額”時,應當考慮行業(yè)習慣、商業(yè)慣例、客戶的過往慣例、客戶的特定說明等。比如客戶習慣上要求打折,且銷售方無法改變(處于劣勢),這種情形下就要按折扣后的金額確認交易價格。

【提示2】企業(yè)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項,應當確認為負債,比如銷售方代收的住房維修基金。預期將退還給客戶的款項,比如未發(fā)貨前的預收款。

企業(yè)應當根據合同條款,并結合其以往的習慣做法確定交易價格。在確定交易價格時,企業(yè)應當考慮可變對價、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資成分、非現金對價、應付客戶對價等因素的影響。

(一)可變對價

合同中存在可變對價的,企業(yè)應當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發(fā)生金額確定可變對價的最佳估計數,但包含可變對價的交易價格,應當不超過在相關不確定性消除時累計已確認收入極可能不會發(fā)生重大轉回的金額。企業(yè)在評估累計已確認收入是否極可能不會發(fā)生重大轉回時,應當同時考慮收入轉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提示】這里注意強調了一點是“極可能”,也可以理解為95%以上的可能性不會發(fā)生重大轉回。針對可變對價的情形,新收入準則可能需要至少就對價的一部分提早確認。

【案例】甲公司對外提供法律服務并收取服務費收入。甲公司與乙公司的合同規(guī)定,針對Z案件,必須法院判決乙公司獲得賠償收入30萬元以上,乙公司才會向甲公司支付所獲得賠償收入的10%。在法院判決前,如果甲公司能夠極可能確定獲得報酬,則甲公司就應當確認該筆收入,否則甲公司不應當確認該筆收入。

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企業(yè)應當重新估計應計入交易價格的可變對價金額?勺儗r金額發(fā)生變動的按以下規(guī)定進行會計處理:

1、對于可變對價及可變對價的后續(xù)變動額,企業(yè)應當將其分攤至與之相關的一項或多項履約義務,或者分攤至構成單項履約義務的一系列可明確區(qū)分商品中的一項或多項商品。但對于已履行的履約義務,其分攤的可變對價后續(xù)變動額應當調整變動當期的收入(不得調增已履約部分已經確認的收入)。具體分攤方法區(qū)分以下幾種情形:

(1)合同中包含兩項或多項履約義務的,企業(yè)應當在合同開始日,按照各單項履約義務所承諾商品的單獨售價的相對比例,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單項履約義務。企業(yè)不得因合同開始日之后單獨售價的變動而重新分攤交易價格。

【提示1】分攤至單項履約義務是根據合同開始日的單獨售價相對比例,不考慮之后單獨售價的變動。

【提示2】單獨售價,是指企業(yè)向客戶單獨銷售商品的價格。

(2)企業(yè)在類似環(huán)境下向類似客戶單獨銷售商品的價格,應作為確定該商品單獨售價的最佳證據。單獨售價無法直接觀察的,企業(yè)應當綜合考慮其能夠合理取得的全部相關信息,采用市場調整法、成本加成法、余值法等方法合理估計單獨售價。

①市場調整法,是指企業(yè)根據某商品或類似商品的市場售價考慮本企業(yè)的成本和毛利等進行適當調整后,確定其單獨售價的方法。

②成本加成法,是指企業(yè)根據某商品的預計成本加上其合理毛利后的價格,確定其單獨售價的方法。

③余值法,是指企業(yè)根據合同交易價格減去合同中其他商品可觀察的單獨售價后的余值,確定某商品單獨售價的方法。

【提示】在估計單獨售價時,企業(yè)應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觀察的輸入值,并對類似的情況采用一致的估計方法。估價要有一定的依據,可觀察的輸入值屬于客觀數據,準確性較高。采用一致額估價方法,是為了避免企業(yè)為了某種目的調整利潤。

(3)企業(yè)在商品近期售價波動幅度巨大,或者因未定價且未曾單獨銷售而使售價無法可靠確定時,可采用余值法估計其單獨售價。

(4)對于合同折扣,企業(yè)應當在各單項履約義務之間按比例分攤。

有確鑿證據表明合同折扣僅與合同中一項或多項(而非全部)履約義務相關的,企業(yè)應當將該合同折扣分攤至相關一項或多項履約義務。

合同折扣僅與合同中一項或多項(而非全部)履約義務相關,且企業(yè)采用余值法估計單獨售價的,應當首先按照前款規(guī)定在該一項或多項(而非全部)履約義務之間分攤合同折扣,然后采用余值法估計單獨售價。

【提示】合同折扣,是指合同中各單項履約義務所承諾商品的單獨售價之和高于合同交易價格的金額。

【案例】天宇商貿公司對外銷售10臺空調和10臺風扇,總價款18000元,其中空調市場價格1800元,風扇市場價格200元?紤]到風扇出廠日期比較早,同時在合同中注明風扇給予500元的折扣,實際收款17500元。那么如何分攤各產品收入呢?空調確認收入為16200元(18000×1800/2000),風扇確認收入1300元(18000-16200-500)。

| 作者:陳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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