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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東股權轉讓的扣繳義務人及納稅地點如何規(guī)定

2017-04-11 15:24 來源:大連地稅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問題】

某自然人股東轉讓股權給別的單位(或個人),請問扣繳義務人及納稅地點是怎樣規(guī)定的?

【答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文件規(guī)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被投資企業(yè)所在地地稅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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