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5月4日對外公布了擬訂的《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和《關于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的公告》,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擬建立起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聯(lián)合機制。
其中,《公告》明確了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的內容、標準、時間及對相關納稅人的處理措施等。通過完善市場主體納稅信用信息,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聯(lián)合機制。
納稅服務司司長饒立新表示,納稅信用管理工作開展后,成熟完備的納稅信用記錄將是納稅人開展業(yè)務便利的“通行證”。希望通過納稅信用管理,完善納稅人的納稅信用記錄,用信用這個標尺來規(guī)范生產(chǎn)、經(jīng)營、交易等納稅人在市場中的行為,同時提高行政權力運行的透明度,培育履約守信的行為規(guī)范,保障公平競爭。
《公告》規(guī)定,今年各級稅務機關依法將定期向社會公布嚴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guī)、受到行政處理處罰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這意味著稅務機關將建立起“黑名單”制度;榫竹R毅民局長介紹說,通過向全社會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對外借助社會監(jiān)督和輿論監(jiān)督,對內加強從嚴管理和懲戒,可以更好地發(fā)揮稅務稽查的警示和震懾作用。
同時,稅務機關還將依法把違法當事人有關信息向銀行、工商等相關部門通報,供相關單位在融資授信、高管任職、行政審批等方面參考使用,使違法當事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這也是對誠信納稅人的最好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