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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繼續(xù)執(zhí)行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1]16號

頒布時間:2011-12-13 10:56:49.000 發(fā)文單位:天津市地方稅務局

  為了落實國家對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我市《關于對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津地稅個所[2009]2號)和《關于部分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津地稅個所[2010]7號)繼續(xù)執(zhí)行至2016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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