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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正是優(yōu)化股權激勵的好時機

2010-1-18 11:32 中國會計報 【 】【打印】【我要糾錯

  一段時間以來,股權激勵似乎遭遇寒冬,一系列的挑戰(zhàn)使其舉步維艱。但筆者認為,目前恰恰是企業(yè)思考和建立股權激勵機制的好時機。

  抓住有利時機

  股權激勵機制建設應從公司整體薪酬策略出發(fā),針對不同層級核心人才構建與之匹配的短、中、長期激勵結構。同時,建立長期激勵機制,可以引導人才關注未來收益預期,也可降低當期現金激勵成本。

  另外,目前股市整體仍低迷的時刻,也正是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好時機。在資本市場低迷的情況下,公司估值普遍偏低,激勵對象可以更低的價格獲授公司股份,進而使其潛在的獲益空間增大。比如,通過二級市場回購股份授予核心骨干股權,可以較低的回購成本實現更強的激勵力度。

  靈活妥善處理潛水期權

  對于潛水期權,可以采取靈活多變的處理方式:如果原來的激勵方案是分期授予的,可以保留原來的潛水期權,并用目前的低價授予新的激勵額度;如果原來的激勵方案是一次性授予的,則可以通過潛水期權的轉換,考慮用新的激勵方 案來代替原來的潛水期權;公司亦可以現金形式贖回已發(fā)行的潛水期權,并發(fā)行新的股票期權。

  潛水期權的轉換,要注意新老激勵方案的時間對接和價值對接。

  一方面,要注意時間的對接。

  由于證監(jiān)會在《股權激勵審核有關事項3號備忘錄》中規(guī)定“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撤銷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決議或股東大會審議未通過股權激勵計劃的,自決議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上市公司董事會不得再次審議和披露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因而上市公司要盡量避免激勵方案的真空時間過長對激勵對象帶來的失落感。

  另一方面,要注意價值的對接。

  上市公司可根據等價轉換的原則,按照潛水期權在授予時候的價值而不是現實的價值轉換為新的激勵方案,以保證激勵對象的預期股權激勵收益不變。當然,為了增大激勵力度,企業(yè)也可通過溢價轉換,來增強新方案對激勵對象的吸引力。

  采取不同形式的股權激勵方案

  制訂股權激勵方案的重要參考因素之一是公司財務狀況對激勵成本的承受能力,包括盈利預測、現金流情況等。例如,回購方式的激勵方案需要評估公司現金是否可以足夠支撐,而增發(fā)限制性股票的激勵方案對公司而言則要求 有一定的現金流入。

  對公司股東而言,要考慮股權激勵對其股權比例稀釋的承受力度。例如,以國有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為例,如果是屬于國家絕對控股的七大行業(yè),在設計股權激勵方案時就需要考慮控股比例的變化情況,對增發(fā)的激勵方案設定一定的上限,或者通過設計現金結算的股權激勵方案,也可以采取二級市場回購方案,以保證控股股東的持股比例。

  對于一些上市民營企業(yè)而言,如果現有的其他股東對于股權稀釋的承受能力較弱,可考慮控股股東的單方面激勵,但在實際操作中要根據證監(jiān)會的要求,將大股東單方面提供的股權激勵進行變通,即大股東先將用于激勵的股權轉讓與上市公司,再由公司進行激勵,防止出現單一股東賄賂管理層的嫌疑。

  對于即將開閘的創(chuàng)業(yè)板來講,登陸的很大一部分是高科技類、以人力資本作為核心資源的公司。此類公司可以對激勵方案進行上市前后的全盤考慮。上市前,應充分衡量創(chuàng)業(yè)團隊、核心技術與管理骨干的歷史貢獻,可以采取業(yè)績股票或者限制性股票的形式,讓激勵對象在上市之前成為公司股東,分享IPO(首次公開募股)帶來的增值收益;上市后,則可以采取股票期權的形式,而且,可以使激勵對象的人數大大突破傳統(tǒng)行業(yè)常規(guī),以使更多的人參與到激勵計劃中來。

  注意合規(guī)合法性及社會公眾輿論監(jiān)督

  目前股權激勵的政策環(huán)境已經日臻完善,證監(jiān)會、國資委、交易所、財政部、稅務總局一系列的政策法規(guī)為激勵方案擬定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引。但是,現在依然存在一定的政策缺失,部分上市公司擬定的股權激勵方案因不符合后續(xù)政策的審核原則而不得不宣告撤銷或作廢,這正是政策滯后性引發(fā)的風險。因此,上市公司要保持對相應監(jiān)管政策的動態(tài)跟蹤,確保激勵方案合規(guī)合法。

  此外,上市公司作為公眾公司,需要更多地接受社會輿論監(jiān)督,確保向社會公眾傳遞正確的信號,使股權激勵成為正面提升公司形象的驅動力。

 。ㄗ髡叻謩e系德勤人力資本咨詢高級經理、顧問)

責任編輯:文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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