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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平安壽險衡陽公司受理客戶退保留存收入征收營業(yè)稅的請示

衡地稅發(fā)[2008]15號

頒布時間:2008-03-11 09:00:45.000 發(fā)文單位:衡陽市地方稅務局

湖南省地方稅務局:

  我局稽查局在對中國平安人壽保險公司衡陽中心公司納稅年度各稅檢查過程中, 發(fā)現(xiàn)該公司在納稅年度內(nèi)解除保險合同支付保戶退保金(退保費比例不一)時,公司留有大額留存收入(用于支付營銷員傭金、辦公費及其他支出等)。按照相關稅收法律法規(guī),我局擬對該公司取得的退保留存收入征收營業(yè)稅。

  當否,請批示。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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