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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勘察設計勞務征收營業(yè)稅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滬地稅流[2007]3號

頒布時間:2007-01-16 10:59:33.000 發(fā)文單位: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各區(qū)、縣稅務局,各財稅分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勘察設計勞務征收營業(yè)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45號)轉發(fā)給你們,請轉知所屬,按照執(zhí)行。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二OO七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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