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guī)范》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填制會計憑證,字跡必須清晰、工整".這不但便于辨認,也有助于防止篡改。《規(guī)范》的這一條還對填制會計憑證時阿拉伯數字、漢字大寫數字和貨幣符號等的書寫要求作了十分具體的規(guī)定。這都是在填制會計憑證時應當嚴格遵守的要求。
(一)阿拉伯數字的書寫要求
《規(guī)范》第五十二條具體規(guī)定:"阿拉伯數字應當一個一個地寫,不得連筆寫。"特別在要連著寫幾個"0"時,一定要單個地寫,不能將幾?quot;0"連在一起一筆寫完。數字的排列要整齊,數字之間的空隙應均勻,不宜過大。
根據習慣,阿拉伯數字在書寫時應有一定的斜度。傾斜角度的大小應以筆順書寫方便,好看易認為準,不宜過大也不宜過小,一般可掌握在60度左右,即數碼的中心斜線與底平線為60度的夾角。此外,阿拉伯數字的書寫還應有高度標準,一般要求數字的高度占憑證橫格高度的1/2為宜。書寫時還要注意緊靠橫格底線,使上方能留出一定空位,以便需要進行更正時可以再次書寫。
為了防止涂改,對有豎劃的數字的寫法應有明顯區(qū)別,如"6"的豎劃應偏左,"4"、"7"、"9"的豎劃應偏右,"1"應寫在中間。此外,"6"的豎劃應上提為一般數字的1/4;"7"、"9"的豎劃可以下拉出格至一般數字的1/4.
(二)貨幣符號的書寫要求
《規(guī)范》第五十二條具體規(guī)定:"阿拉伯金額數字前面應當書寫貨幣幣種符號或者貨幣名稱簡寫和幣種符號。幣種符號與阿拉伯金額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數字前寫有幣種符號的,數字后面不再寫貨幣單位";"所有以元為單位(其他貨幣種類為貨幣基本單位)的阿拉伯數字,除表示單價等情況外,一律填寫到角分;無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寫00,或者符號-;有角無分的,分位應當寫0,不得用符號-代替。"
(三)漢字大寫數字的書寫要求
1.大寫數字的書寫!兑(guī)范》第五十二條具體規(guī)定:"漢字大寫數字金額如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書體書寫,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簡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簡化字。"在實際工作中,我們還可以發(fā)現一些不規(guī)范的簡化大寫數字,如以"另"代零;以"兩"代貳;以"什"代貳拾等。
《規(guī)范》第五十二條還具體規(guī)定:"大寫金額數字到元或者角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應當寫整字或者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寫整字或者正字。"例如,人民幣35680元,大寫金額數字應為,"人民幣叁萬伍仟陸佰捌拾元整",或為,"人民幣叁萬伍仟陸佰捌拾元正";又如,人民幣471.90元,大寫金額數字應為,"人民幣肆佰柒拾壹元玖角整",或為,"人民幣肆佰柒拾壹元玖角正";再如,人民幣2308.66元,大寫金額數字應為,"人民幣貳仟叁佰零捌元陸角陸分".
2.貨幣名稱的書寫!兑(guī)范》第五十二條具體規(guī)定:"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有貨幣名稱的,應當加填貨幣名稱,貨幣名稱與金額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在發(fā)貨票等需填寫大寫金額數字的原始憑證上,如果有關貨幣名稱事先未能印好,在填寫大寫金額數字時,應加填有關的貨幣名稱,然后在其后緊接著填寫大寫金額數字,如人民幣186497元,應當寫成"人民幣拾捌萬陸仟肆佰玖拾柒元整",不能分開寫成"人民幣 拾捌萬陸仟肆佰玖拾柒元整".
3."零"字的寫法!兑(guī)范》第五十二條具體規(guī)定:"阿拉伯金額數字中間有0時,漢字大寫金額要寫零字;阿拉伯數字金額中間連續(xù)有幾個0時,漢字大寫金額中可以只寫一個零字;阿拉伯金額數字元位是0,或者數字中間連續(xù)有幾個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時,漢字大寫金額可以只寫一個零字,也可以不寫零字。"例如:人民幣105846元,應寫成"人民幣拾萬零伍仟捌佰肆拾陸元正";人民幣1000846元,應寫成"人民幣壹佰萬零捌佰肆拾陸元正";人民幣1860.96元,可以寫成"人民幣壹仟捌佰陸拾元零玖角陸分",也可以寫成"人民幣壹仟捌佰陸拾元玖角陸分";人民幣86000.80元,可以寫成"人民幣捌萬陸仟元零捌角整",也可以寫成"人民幣捌萬陸仟元捌角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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