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月底暫估是否下月初再沖回

來源: 編輯: 2009/03/24 16:02:52  字體:

    問:發(fā)票未到,月底暫估是否下月初再沖回?

    答:《企業(yè)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是月底暫估,月初再沖回。之所以規(guī)定要沖回,是因為這時債權尚未成立,因此不能確認應付。但若企業(yè)客戶很多或發(fā)票長期未到,每月都要估入和沖銷一次,太繁瑣,工作量也大。

    在實務中,發(fā)票未到的當月月底暫估,發(fā)票到達的當月月底再沖回,不必以后每月月初沖回,月底再暫估,這樣可減少一些工作量。但使用這種方法時財務人員應再設一套備查賬,對估入的金額、戶名等逐筆登記,以便發(fā)票到達時逐筆查找,找到后劃銷,防止漏戶、錯戶。

實務學習指南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