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月份申報表應如何填寫
自行申報的納稅人在取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利息、股息紅利、財產(chǎn)租賃、財產(chǎn)轉讓、偶然所得等各項所得時,應在規(guī)定的納稅限期內(nèi)在規(guī)定的納稅地點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并填報《個人所得稅月份申報表》。
個人所得稅月份申報表填表說明:
注1、納稅人編碼 填寫辦理稅務登記時,由主管稅務機關所確定的稅務編碼
注2、抵華日期 按照護照的來華日期填寫
注3、所得項目 不同的所得項目應分別填寫,一個月內(nèi)同一所得項目取得時間不同的,匯總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間欄分別注明
注4、所得期間 以支付收入日期為準
注5、外匯牌價 按照填開完稅憑證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買入價)填寫
注6、減費用額 按所得項目的費用標準填寫
注7、應納稅所得額 人民幣合計減去費用額的余額
注8、應納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注9、聲明人 填寫納稅人姓名,如納稅人不在時,填寫代理申報人姓名
下一篇:飲茶求診搭巴士須交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