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二手房征個稅國稅總局已經發(fā)文,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在房地產交易場所設置稅收征收窗口,將個稅與轉讓環(huán)節(jié)應繳納的營業(yè)稅、契稅、土地增值稅等稅收一并辦理,但這之中也會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問題,該怎么解決呢?
記者:在二手房交易中,買賣雙方可以聯手造假,比如以饋贈逃避稅收,這個問題怎么解決?
專家:對于饋贈情況,由于房價不變,賣房人沒有所得,也就不用繳納所得稅。對于這樣的具體交易,稅務機關要想逐一核對,付出很高的成本來弄清交易者是否在逃稅這需要一些細節(jié)來補充。
記者:如果交易雙方隱瞞實際交易額怎么辦?
專家: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對其實行核定征稅。具體比例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或者省級地方稅務局授權的地市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出售住房的所處區(qū)域、地理位置等因素,在住房轉讓收入1%~3%的幅度內確定。對于納稅人申報的住房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征收機關依法有權根據有關信息核定其轉讓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