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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內人士認為中國出口退稅政策仍有可調整空間

2005-12-16 10:55  【 】【打印】【我要糾錯
  據(jù)報道,業(yè)內人士認為,目前中國的出口退稅政策仍有可調整的空間。

  報道援引北京市國稅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鄧遠軍的話認為,短期內出口退稅政策不會有比較大的調整,國家會更傾向于利用出口退稅進行宏觀調控,通過對產品退稅率的調整達到鼓勵或控制相關產品出口的目的。

  “國家對部分高耗能產品取消出口退稅,或者降低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率就說明了國家政策的傾向!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梅新育博士認為,目前中國的增值稅是中央與地方按照75:25的比例分享,而出口退稅中超基數(shù)部分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是92.5:7.5,這在一定程度上相當于中央對地方進行了17.5個百分點的“變相補貼”,出口越多的地方拿到的“補貼”也就越多。而在中國,恰恰是經濟較為發(fā)達的地方出口較多,從長遠來看,將會不可避免地出現(xiàn)“馬太效應”。

  針對有地方政府認為,出口退稅超基數(shù)部分中央與地方的分擔比例應進一步調整為95:5的想法,梅新育表示,這樣做表面上看是在減少地方財政的負擔,但實踐中將會使“馬太效應”更早地出現(xiàn),其結果必然是導致中央對出口退稅政策作更深層次的調整。

  對此,專家建議將地方增值稅分成收入增量專項用于出口退稅。這種方法既能保護地方擴大出口的積極性,有利于消除市場分割,限制出口特別是一般貿易出口等行為,同時也兼顧地方的負擔能力,不會出現(xiàn)地方無力負擔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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