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廣東省地稅局獲悉,2002年,廣東省完成個人所得稅收入162.24億元,同比增長37.9%,增收44.37億元,其中有198人年交個人所得稅20萬元以上。假如這些納稅人的收入全部來自工薪所得,那么每個人的年薪不低于80萬元。
2002年,廣東省地稅局劃定一批重點稽查對象(見附表),組織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查補稅款入庫一億多元,嚴厲打擊了偷逃稅行為。去年的個稅收入中,來自工薪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收入為107.32億元,增長39.9%,增收30.59億元;來自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收入26.35億元,增長29.9%,增收6.05億元;來自利息、股息和紅利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收入13.39億元,增長55.1%,增收4.76億元。個人所得稅在廣東省地稅收入各稅種中排名第三,占廣東地方稅收收入總額的17.5%。
廣東省的個人所得稅稅收收入從1994年實行分稅制改革開始的15.8億元,增加到2002年的162.24億元,平均每年增長33.79%。
據統(tǒng)計,2002年征收高收入個人所得稅7.52億元,其中年繳納個人所得稅在20萬元以上的有198人;扣繳義務人年扣繳個人所得稅在300萬元以上的有214個單位;年繳納個人所得稅在3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投資者、個體工商戶等有106戶。
去年廣東地稅重點稽查對象
●獨資、合伙制的律師、會計師事務所從業(yè)人員
●電信、石化、房地產公司所屬各級企業(yè)和供電、供水、供氣等公共事業(yè)單位的任職人員
●航空公司、網絡公司、期貨公司等和實行年薪制的中、高層人員
●著名的演職人員和從事廣告演出的名人
●個體工商大戶
●個人獨資、合伙企業(yè)的從業(yè)人員
198人年繳個稅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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