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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企業(yè)首次單獨對進口商品發(fā)起反傾銷調查

2004-8-17 11:26 來源:新華網 【 】【打印】【我要糾錯
    湖南省商務廳透露,商務部已正式發(fā)布了對進口呋喃酚反傾銷調查立案公告。這是湖南省企業(yè)首例單獨發(fā)起的對進口商品反傾銷調查案。

    湖南海利株洲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是內地呋喃酚生產的龍頭企業(yè)。呋喃酚為有機雜環(huán)化合物,主要作為合成農藥克百威、丁硫克百威、丙硫克百威、呋線威等產品的中間體,同時可作為醫(yī)藥中間體。

    2004年6月16日,湖南海利株洲精細化工有限公司代表內地呋喃酚產業(yè)向商務部提交反傾銷調查申請,請求對原產于日本、歐盟和美國的進口呋喃酚進行反傾銷調查。這是湖南省企業(yè)第一次單獨發(fā)起的對進口產品反傾銷調查,也是中國自1997年對進口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以來,有湖南省企業(yè)參加發(fā)起而被商務部正式立案的第6起進口產品反傾銷調查。

    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產品的有關情況、中國同類產品的有關情況、申請調查產品對內地產業(yè)的影響、申請調查國家的有關情況等進行了審查。同時,商務部就申請書中提供的涉及傾銷、損害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等方面的證據進行了審查,認為符合反傾銷調查立案條件。

    根據審查結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16條的規(guī)定,商務部于2004年8月12日發(fā)布反傾銷調查立案公告,決定自該日起對原產于日本、歐盟和美國的進口呋喃酚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此次調查自8月12日起開始,通常應在2005年8月12日前結束,被調查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2004年版)中列為293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