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公司因隱瞞銷售收入520萬元,偷逃增值稅20萬元,日前被深圳市寶安區(qū)沙井國稅分局依法查處。該公司被稅務機關依法追繳所偷逃的20萬稅款,還被依法處以10萬元的罰款。
據(jù)了解,這家公司是從事布料經營的貿易公司。稅務機關在正常的稅務清查中,發(fā)現(xiàn)這家公司2001年向沙井國稅分局申報的銷售收入僅有55萬元,而實際的銷售收入為580萬元,隱瞞銷售收入520多萬元,偷逃增值稅達20萬元。沙井國稅分局稅務稽查人員依法對該公司相關的資料進行了調查,在確鑿的證據(jù)面前,該公司不得不承認隱瞞應稅銷售收入未如實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偷稅行為。
深圳一偷稅戶隱瞞銷售額520萬 偷逃增值稅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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