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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開展2011年正高級會計師考評試點工作的通知

來源: 吉林省會計網(wǎng) 編輯: 2011/01/24 09:11:56 字體:

關于開展2011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考評試點工作的通知
吉財會函[2011]37號

各市州、縣(市)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財審局,省直各部門,中直有關單位:

  按照吉林省編制委員會印發(fā)的《關于調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管理職責的通知》(吉編發(fā)[2010]15號)要求,從2010年開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由省財政廳負責。為確保2011年度全省正高級會計師考評試點工作順利進行,現(xiàn)將考評試點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人員范圍

  在吉林省范圍內(nèi)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除外)和社會團體從事會計工作并具有高級會計師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在職在崗的會計機構負責人、總會計師或財務總監(jiān)、會計中介機構負責人(合伙人)。

  二、參評人員,應提交的材料

  1、《吉林省正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定表》(吉林省會計網(wǎng)下載,網(wǎng)址http∥www.jlkj.gov.cn.)一式3份原件(附電子文檔),紙介材料用標準A4紙正反兩面打印,左側裝訂,并在指定地方粘貼“職稱外語等級合格證書”、“計算機應用能力合格證書”原件。

  沒有外語和計算機人員,可申請先評后補。

  2、《吉林省正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一覽表》(下載)一式兩份原件(附電子文檔),紙介材料用標準A3紙打印,填寫一覽表時,“單位公示情況”要詳實填寫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沒有單位公示意見,不予評審。

  3、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高級會計師培訓證書(2005年—2010年)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以上證書復印件要加蓋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的公章及審核人員名章。

  4、在會計崗位取得的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要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5、專業(yè)論文發(fā)表刊物,專業(yè)著作,科研項目鑒定或登記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論文、著作復印件只提供封面、目錄及本人論文或編著篇章,獨著作品只提供封面和目錄)。

  6、業(yè)績、效益證明材料要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7、業(yè)務報告一份(闡述本人對所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的認識、工作能力、業(yè)績成果等方面情況的綜合材料)。

  上述3—5項證件的原件單獨用塑封袋包裝并密封,封皮上粘貼證件名稱及數(shù)量,原件評審結束后退回。3—7項材料的復印件均需用標準A4紙單獨裝訂制作成冊,標定目錄。封面注明參評人員姓名、工作單位等。

  申報人員要把自己申報的所有材料裝到一個不易破損的大包裝袋中上報,并在大包裝袋外面粘貼上報材料明細目錄。

  三、申報條件及考評標準

  為保證考評試點工作客觀、公平、公正,請每位申報人嚴格按照吉林省財政廳印發(fā)的《吉林省正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評辦法(試行)》(吉財會[2011]43號)規(guī)定的申報條件和標準申報。

  四、收受材料部門和時間、地點

  申報人員將申報材料通過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或省直主管部門上報到省財政廳。中直部門如在地方申報正高級會計資格考評的,其高級會計人員必須按時完成吉林省高級會計師繼續(xù)教育,其主管部門還應出具委托函,否則不受理。

  材料報送從1月24日開始到3月31日結束(節(jié)假日、周六、周日休息)。

  材料報送地點:省會計學會(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110房間,地址:長春市北安路1080號,聯(lián)系人:米青林,聯(lián)系電話:13504709710 。

  五、考評流程

  2011年度正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實行考試、考核和評審相結合的評價制度。具體程序如下:

  1、申報。凡是符合《吉林省正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評辦法(試行)》的會計人員應按時申報考評材料。

  2、考試。申報人員一律參加筆試。筆試時間為4月中旬,具體時間和筆試地點屆時在吉林省會計網(wǎng)公告。

  3、考試合格公示。筆試合格人員,在吉林省會計網(wǎng)上公示。

  4、考核。對公示后沒有異議的筆試合格人員,省財政廳派人到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實地考核。

  5、評審。在實地考核的基礎上,經(jīng)專家組評議,量化評分,無記名投票。

  6、評審結果公示。經(jīng)專家評審通過的人員,在吉林省會計網(wǎng)公示。

  7、發(fā)放證書。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省財政廳頒發(fā)《吉林省正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各級財政部門和中省直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吉林省正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評辦法(試行)》要求,認真核實申報人員的資格條件,抓緊時間組織申報人員按照申報程序把材料報送到吉林省財政廳,過期不予受理。

  省財政廳會計處業(yè)務咨詢電話:0431-8855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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