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12年注冊稅務師考試報名時間2月27日起
內容摘要: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2月27日9:00-3月23日17:00。省直報名點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2年3月23日17:00?忌诳记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關于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國稅局,地稅局,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教育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4號),現(xiàn)將我省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2月27日9:00-3月23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ǘ┙毁M確認
交費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考生登錄省人事考試局網站進行網上交費。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確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請查詢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網站通知。
省直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考后審核方式。省直報名點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2年3月23日17:00。網上交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所有手續(xù),考前無需進行現(xiàn)場確認。報名后,考生須立即下載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該表要與報名相關材料一起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并自行留存,考試合格者需提交此表。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網上公布的時間到省人事考試局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資料。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審核,并在2012年4月1日前向省人事考試局上報報名人數(shù)匯總表?己笫盏绞∪肆Y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省人事考試局)公布的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后,于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成績合格人員復核,并將合格人員報名資料報送省人事考試局。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6月16日 | 9:00-11:30 | 稅法(一) |
13:00-15:30 | 稅法(二) | |
16:30-19:00 | 財務與會計 | |
6月17日 | 9:00-11:30 | 稅收相關法律 |
14:00-16:30 | 稅務代理實務 |
三、考試方式
。ㄒ唬┳远悇諑焾(zhí)業(yè)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滾動周期為3年),報考5個科目(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能獲得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報考2個科目(《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報考級別為免3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成績不予滾動)。
。ǘ抖悇沾韺崉铡窞橹骺陀^題混合試卷,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務必在開考前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題號和區(qū)域內作答。其余4個科目為客觀題,均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ㄈ┛忌鷳紩r,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ㄒ唬﹫罂假Y格審核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下載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要及時,考后系統(tǒng)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2.按照屬地原則,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考務文件規(guī)定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并負責。
3.省人事考試局將加強對全省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工作的抽查和監(jiān)督指導,對把關不嚴、審核不合格的單位和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
。ǘ┛紙鲈O置
全省主考場設在廣州,深圳設分考場,主要負責深圳考區(qū)的考生?荚嚨脑敿毜刂芬詼士甲C的標注為準。
。ㄈ士甲C的獲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ㄋ模┳C書發(fā)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fā)放。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在報名填表時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考生本人簽收;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五)收費
根據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guī)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按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戶。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向各市收費單位寄發(fā)“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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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服務工作,我省考試用書委托省人才交流協(xié)會開展,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錄該協(xié)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購買。各市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由各市考試部門向省人才交流協(xié)會訂購或用其它方式訂購。
附件:相關附件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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