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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2010年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已到,請考生或代領人員按要求攜帶如下證件和物品到人社局219房間領取。特別提醒:上午領取證書!
1、準考證(原件);
2、畢業(yè)證(學歷證原件);
3、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
4、3張一寸照片。
根據遼寧省財政廳、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2010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核發(fā)及信息變更工作的通知》(遼財會[2010]800號)文件精神,初審符合報名條件人員,需攜帶以上資料到人社局辦理資格證書終審、申領手續(xù)。人社部門對初審符合報名條件人員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形成終審意見。對終審合格人員發(fā)放資格證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fā)放。同時,對從業(yè)資格檔案在本行政轄區(qū)內,卻到外省、市報考并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予以嚴格審核。對無正當理由的不予辦理。
領取證書正在辦理中,請考生速來辦理。各類職稱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請在考試結束后兩年內領取,過期不予辦理。準考證是領取證書的憑證,請考生妥善保管,丟失后果自負。
辦證時間:周一、周三、周四、周五上午8:00——10:50
盤錦市人事局
201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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