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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0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生須知

來源: 天津市財政局 編輯: 2010/05/01 16:10:27 字體:

  注意事項

  一、考試證件問題

  (一)身份證丟失,需要到當?shù)毓膊块T辦理臨時身份證或帶照片的身份證丟失證明。

  (二)準考證上姓名和身份證號,與身份證上的姓名和身份證號不一致時,請于5月14日16:00前(公休日休息)攜帶身份證及準考證到會計之家409房司(廣東路67號河西地稅局旁)辦理變更手續(xù)。

  二、題型及考試時限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綜合題。

  《經(jīng)濟法基礎》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

  《中級會計實務》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綜合題。

  《財務管理》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綜合題。

  《經(jīng)濟法》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綜合題。

  關于考試時限:《初級會計實務》科目、《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限為l80分鐘,其他科目均為150分鐘。

  三、答題注意事項

  1.答題前,考生務必使用黑色字跡簽字筆在指定位置填寫姓名、座次號和準考證號。

  2.考生應按答題卡上的要求確定本人試卷類型,并用2B鉛筆填涂答題卡上相應試卷類型的信息點;用2B鉛筆填涂準考證號相應的信息點。

  3.答客觀試題時,使用2B鉛筆填涂試題對應的信息點,修改時務必用橡皮擦干凈。

  4.答主觀試題時,使用0.5-0.7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書寫,字體工整、筆跡清楚,嚴格按照題號順序在各題目的答題區(qū)域內作答,超出答題區(qū)域書寫的答案無效;在草稿紙、試卷上答題無效。

  5.保持卡面清潔,禁止折疊,禁止在本卡上做任何標記,不得使用涂改液、膠帶紙和修正帶。

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規(guī)則

  一、考生在本科目考試開始前2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并核對考場座次表中本人的姓名、準考證號是否正確,確認無誤后在該表簽名處簽名,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置在課桌左上角,以便核查。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荚囬_始后至考試結束,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時,必須將所攜帶的背包、書籍、紙張、筆記、報刊、手機和尋呼機(手機和尋呼機應設置為關閉狀態(tài))、電子記事設備等主動放在考場指定的存放物品處??荚囬_始后考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和計算器。

  三、考生只準攜帶0.5-0.7毫米黑色宇跡簽宇筆、2B鉛筆、橡皮、尺子和非立體式不帶漢字儲存功能的電子計算器(免套)進入考場和考試座位。

  四、考生發(fā)現(xiàn)試題、答題紙分發(fā)錯誤,試題、答題紙字跡模糊、有折皺和污點等問題時,可舉手詢問,但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

  五、答題前,考生務必使用0.5-0.7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填寫姓名、座次號和準考證號。然后對照本人試卷“試卷類型圖案”,選定答題卡中與其一致的一個“試卷類型圖案”,用2B鉛筆填涂該圖案下面的信息點;用2B鉛筆填凃準考證號相應的信息點。

  六、答客觀試題時,須使用2B鉛筆對準題號填涂信息點,修改時務必用橡皮擦干凈。答主觀試題時,使用0.5-0.7毫米的黑色字跡簽字筆書寫,字體工整、筆跡清楚,嚴格按照題號順序在各題目的答題區(qū)域內作答,超出答題區(qū)域書寫的答案無效;在草稿紙、試卷上答題無效。保持卡面清潔,禁止折疊,禁止在本卡上做任何標記,不得使用涂改液、膠帶紙和修正帶。 

  七、考生在考試中途一般不得離開考場,如確有需要暫時離開考場必須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同意并由指定的監(jiān)考人員陪同。

  八、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應當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題、答題紙、答題卡和草稿紙反扣在桌面上,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考生不得將試題、答題紙、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生應當尊重考場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監(jiān)考人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

  十、考生因個人原因如座位坐錯、姓名和準考證號填寫、填涂錯誤等造成成績差錯的,后果自負。

  十一、考生在考試期間違規(guī)、違紀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十二、本規(guī)則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此前發(fā)布的相關規(guī)則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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