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2006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通知
韶關市財政局文件
韶關市人事局
韶財會〔2005〕19號
各縣(市)及曲江區(qū)財政局、人事局,市直及駐韶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省財政廳、省人事廳的部署,現(xiàn)將我市2006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
?。ㄒ唬﹫猿衷瓌t,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ǘ┱J真執(zhí)行《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四)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除以上基本條件外,報考初級資格的人員,還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ㄒ唬┤〉么髮W??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ǘ┤〉么髮W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ㄋ模┤〉么T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各縣(市、區(qū))財政局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必須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和學歷(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報名資格所要求的從事會計工作的年限,計算到2005年12月底止。
二、考試科目及考試成績管理
(一)考試科目
2006年度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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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2006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繼續(xù)使用2005年度全國會計考辦制發(fā)的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2006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時間為2 006年5月20、21日,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時間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20日 | 9:00一1l:30 | 經濟法基礎 | 9:00一11:30 | 財務管理 |
14:00一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 6:30 | 經濟法 | |
5月21日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五、報名時間及辦法
報名時間定于2005年l0月17日至28日,各縣(市、區(qū))財政局務必于1 0月2 8日前將報名人數(shù)及考試用書征訂數(shù)上報市財政局。考生信息資料于11月5日前報送。
報名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市直單位及武江、湞江的考生到市會計輔導站報名,各縣(市、區(qū))的報名點設在當?shù)刎斦帧罂既藛T須填寫《2006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發(fā)證登記表》一份,并填涂考生信息卡,同時附上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三張(含貼報名表的相片)。
六、報考收費
依據(jù)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1]237號)精神,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試報名費。各縣(市、區(qū))代收的考務費、書費,必須于上報考生信息資料的同時全額上繳市財政局。
二OO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