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采購防疫物資付匯需要稅務備案嗎?
問題:1、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fā)生以來,有納稅人在境外采購防疫物資以充實我國防疫物資供應,該業(yè)務辦理對外付匯是否涉及稅務備案呢?
2、疫情期間,境內機構和個人如需辦理對外支付備案怎么辦?
答案:1、進口口罩等防疫醫(yī)療物資屬于貨物貿易項下不涉及稅務備案。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3年第40號公告第三條規(guī)定:外匯資金涉及以下的,無需辦理和提交《備案表》:境內機構發(fā)生在境外的進出口貿易傭金;進口貿易項下境外機構獲得的國際運輸費用。因此,境外采購口罩等防疫醫(yī)療物資過程中產生的境外傭金和國際運輸費也無需辦理稅務備案。
2、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5萬美元)外匯資金,按照國家稅務總局2013年第40號公告需要進行稅務備案的,可以登錄天津市電子稅務局在網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