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一筆其他應付款,想債轉股,能否直接轉為“實收資本”?
問題:公司有一筆其他應付款,想債轉股,能否直接轉為“實收資本”?
答案:債轉股是允許的,但是需要附有原債權人轉款的銀行回單、股東會決議、簽訂債權轉股權協(xié)議等,并嚴格按照《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guī)定》走工商變更等法律程序。
參考:
(2014年2月2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64號公布)《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guī)定》第七條: 債權人可以將其依法享有的對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公司的債權,轉為公司股權。
轉為公司股權的債權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債權人已經履行債權所對應的合同義務,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規(guī)定;
(二)經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機構裁決確認;
(三)公司破產重整或者和解期間,列入經人民法院批準的重整計劃或者裁定認可的和解協(xié)議。
用以轉為公司股權的債權有兩個以上債權人的,債權人對債權應當已經作出分割。
債權轉為公司股權的,公司應當增加注冊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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