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問題】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和納稅期限有哪些規(guī)定的?
【答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九號)文件規(guī)定:“第十二條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當日。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十三條 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應當根據(jù)稅務機關提供的應稅車輛完稅或者免稅電子信息對納稅人申請登記的車輛信息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依法辦理車輛注冊登記?!?/p>
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1號)文件規(guī)定:“六、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以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所取得的車輛相關憑證上注明的時間為準?!?/p>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6號)文件規(guī)定:“四、《車輛購置稅法》第十二條所稱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按照下列情形確定:
(一)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為購買之日,即車輛相關價格憑證的開具日期。
(二)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為進口之日,即《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
(三)自產(chǎn)、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生效或者開具日期。”
加入實務暢學卡會員,隨時隨地在線提問,多名財稅專家免費極速答疑,馬上享權益>>
學習更多財稅資訊、財經(jīng)法規(guī)、專家問答、能力測評、免費直播,可以查看正保會計網(wǎng)校會計實務頻道,點擊進入>>
Copyright © 2000 - 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