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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以下簡稱《印花稅法》)開始施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規(guī)定,印花稅申報時應填寫《印花稅稅源明細表》,一起來看看具體填報步驟。
2022年7月1日后適用的稅源明細表
可以看出,新的《稅源明細表》不再將按期申報與按次申報分別填列,增加了應稅憑證稅務編號、應稅憑證名稱、應稅憑證數量、申報期限類型、實際結算日期、實際結算金額、對方書立人等信息。其中,應稅憑證名稱、申報期限類型、稅目、稅款所屬期起止、應稅憑證書立日期、計稅金額、稅率為必填項。納稅人無需填寫應稅憑證稅務編號;應稅憑證數量在逐份填寫時填1,合并匯總填寫時填寫合并匯總應稅憑證的數量。具體如下圖所示:
電子稅務局操作流程:
第一步:【電子稅務局】——【稅費申報及繳納】——【綜合申報】——【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納稅申報】——【印花稅】
第二步:印花稅稅源信息采集:點擊“新增采集信息”,打開新版印花稅稅源信息采集;
點擊“新增”,進入稅源明細錄入頁面。“申報期限類型”分為“按期申報”和“按次申報”:
◆按期申報
通過【用戶中心】——【用戶管理】——【納稅人信息】——【稅費種認定信息查詢】,查看印花稅稅目核定信息。有印花稅稅目核定信息的,可以選擇“按期申報”。
◆按次申報
選擇“按次申報”,稅款所屬期為應稅憑證書立日期,納稅期限為憑證書立之日起15日內。
注意!若要采集2022年7月1日前所屬期的稅源,請通過老版報表進行采集,點擊“進入老版報表”系統(tǒng)自動跳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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