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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 福建省會計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5年福建省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認定申報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設區(qū)市財政局、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黨群工作部、財政金融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閩財規(guī)〔2022〕21號,以下簡稱《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現就2025年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認定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人員范圍對象
認定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根據《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認定對象為我省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養(yǎng)工程、全國高端會計人才培養(yǎng)工程和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培養(yǎng)工程畢業(yè)學員。
(二)在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上完成信息采集。
二、具體要求
(一)申報參加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履職年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或已辦理退休手續(xù)的人員不能報名。已提交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的人員本次無需提交材料。
(二)申報認定應報送的材料與要求見附件。在每份申報材料的右上角加蓋本單位公章或主管單位職改辦公章,每份材料有2頁以上的還須加蓋騎縫章。對提交的復印件須與原件核對,在復印件的右上角逐項簽署核對人姓名并加注“與原件核對相符”?!对u審表》按附件中第二點的要求在指定位置蓋章。
(三)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職稱評審監(jiān)管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4〕56號),實行職稱申報誠信承諾制度。申報人在提交職稱申報材料時應同時簽訂個人承諾書,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等進行承諾,承諾不實的,3年內不得申報評審職稱。申報人明知不符合職稱申報條件仍故意通過虛假承諾、偽造信息等手段進行申報;在職稱評審中提供虛假材料、論文造假代寫、剽竊他人作品或者學術成果,業(yè)績成果不實或者造假等;在職稱申報評審中存在說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當行為,記入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3年,作為以后申報評審職稱的重要參考。通過違規(guī)行為取得的職稱,一經核實即由人社部門予以撤銷。
申報人所在單位未按規(guī)定履行申報材料審核、推薦職責,放縱、包庇或者協助申報人弄虛作假;未按規(guī)定進行申報材料公示,對公示有異議或者投訴舉報問題未及時調查核實;未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及時上報申報材料,將依法依規(guī)處理。
三、材料報送的程序及要求
(一)申報人員應于2025年3月3日前(全天24小時)注冊登錄福建省會計人員管理平臺的“高級會計師評審功能”模塊填寫申報內容(2025年3月4日系統停止申報注冊)。已注冊并開始填報信息的人員,在系統停止注冊后至申報材料在本單位公示前可修改申報信息。
(二)申報人員人事關系所在單位職改辦或人事部門應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并對上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包括對學歷、工作業(yè)績等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和認定;應將申報人員的相關材料在本單位公示,在《評審表》的“單位推薦意見”欄內注明公示結果,并在“基層單位意見”欄簽注意見加蓋單位或職改辦公章。
(三)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職改辦或人事部門審核同意之后按照隸屬關系逐級上報財政部門、人社部門或行業(yè)主管廳、局(總公司)職改辦審核,由其在《評審表》和《個人情況表》簽注意見加蓋公章。對不符合條件和要求的材料,職改辦不予受理。
(四)省會計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接收申報材料,并會同省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省財政廳會同省人社廳對申報認定正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的全國高端會計人才培養(yǎng)工程畢業(yè)學員開展考核,考核通過后將符合條件的人員提交福建省正高級會計師認定委員會進行認定,并按規(guī)定程序由省人社廳發(fā)放正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經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考核通過的未在我省企事業(yè)單位從事會計相關崗位的人員,由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批復認定其具備正高級會計師專業(yè)技術職務水平。
(五)申報人員應認真對照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認定有關文件規(guī)定和報名通知要求準備申報材料,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料、電子版材料和報名系統提交材料三者不一致的,資格審核不通過。用人單位和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對照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認定有關文件規(guī)定和報名通知要求進行嚴格審核。報送至省財政廳的材料不能完整證明申報人員符合申報條件的,視為不符合申報條件,不再予以補充材料。
四、材料報送的時間及地點
(一)各設區(qū)市財政、人社部門材料受理時間自定,并于2025年3月17日前將本地區(qū)申報人員材料集中報送至省財政廳。
(二)省屬單位、中直單位的申報人員請于2025年3月17前(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公休日除外)將材料送達至福州市鼓樓區(qū)中山路5號省財政廳辦公樓11樓1105室進行審核。
五、信息公告與查詢
(一)認定通過名單公示、資格證書領取、材料退檔等有關通知及《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閩財規(guī)〔2022〕21號)等相關文件可在“福建省財政廳門戶網站(http://czt.fujian.gov.cn/)——專題專欄——會計管理——最新動態(tài)”中查詢。
(二)咨詢電話:省財政廳會計處,0591-87097131;省人社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591-87857057。
附件: 2025年福建省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認定申報材料與報送要求
福建省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
福建省會計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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