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4年全國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記者問答

來源: 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編輯: 2014/05/14 09:10:17 字體:

2013年底,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累計有484萬人取得了資格證書,初級326萬人,中級146萬人,高級近12萬人。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定于9月20至24日舉行,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采用紙筆方式,定于10月25—26日舉行。登錄網頁提交報名信息并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時,方為報名成功,逾期則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可在報名期間內上網自行修改,一旦繳費確認后,不能再改動報名信息。

2014年2月26日,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fā)了《關于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锻ㄖ酚“l(fā)及報名工作開展以來,許多考生來電詢問考試相關問題,為此,記者采訪了全國會計考辦、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相關負責人,就2014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1.記者:《通知》印發(fā)以來,廣大考生和社會十分關注。請您介紹一下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有關情況。

負責人:由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同組織的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自1992年開考以來已成功組織了21次,截至2013年底,累計有484萬人通過考試(考評結合)取得了資格證書,其中,初級326萬人,中級146萬人,高級近12萬人。總體看,不斷改革完善的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選拔評價了一大批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會計專業(yè)人才,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既具中國特色又體現(xiàn)對外開放的會計資格考試的制度體系,業(yè)已成為我國主要并獲社會廣泛認可的專業(yè)考試之一。

2.記者: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是如何規(guī)定的?

負責人:2014 年將全面推進初級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定于9月20至24日舉行,共5天、10個批次,考試科目為《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兩個科目的考試時長分別為2小時和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

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采用紙筆方式,定于10月25—26日舉行。中級資格考試為三個科目,《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財務管理》、《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均為2.5小時;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長為3.5小時。

3.記者:報名參加考試的條件是如何規(guī)定的?

負責人:報名參加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分為基本條件和具體條件。基本條件是: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認真執(zhí)行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財經法律、法規(guī),沒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除具備基本條件外,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的具體條件是: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的具體條件是:大專(含)以上學歷,同時應有一定會計工作年限,其中,取得大專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取得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取得博士學位。報名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的具體條件是:符合《會計專業(yè)職務試行條例》規(guī)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或所在省省級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中央單位批準的本地區(qū)、本部門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4.記者:剛才您提到工作年限,請問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怎樣計算的?

負責人:根據(jù)《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fā)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報名條件中所規(guī)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根據(jù)《關于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學歷與會計工作年限問題的通知》(財會〔2000〕16號)規(guī)定,有關會計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5.記者:請問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是否能報名參加考試?

負責人:符合《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fā)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居民,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jù)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規(guī)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

6.記者:請問今年網上報名的方式和報名時間?

負責人:2014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忌诰W上報名時須牢記報名注冊號、密碼。網上報名開通時間為2014年4月1日—30日,各地具體時間由各?。▍^(qū)、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全國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范圍內自行確定。

7.記者:網上報名須注意哪些事項?

負責人:考試報名前,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相關文件要求,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后,不再辦理退考;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對通過網上輸入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報考人員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報考人員承擔全部責任;報考人員不能同時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登錄網頁提交報名信息并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時,方為報名成功,逾期則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可在報名期間內上網自行修改,一旦繳費確認后,不能再改動報名信息。

8.記者:如何區(qū)分首次、非首次報考考生?

負責人:非首次報考考生,是指2013年度已經報考過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中級并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考生,此類考生的有關信息可在報名數(shù)據(jù)庫中搜索查找。其余考生均視為首次報考考生,需要在網上報名時完整填寫個人相關信息。

9.記者:報考人員如何確認報名成功?

負責人:進行獨立網報省份(如北京、天津、遼寧、吉林、浙江、湖南、新疆,山西、陜西(僅限初、中級))的報考人員,在各自省級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名網站已通過注冊的,必須在本?。▍^(qū)、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錄各自省級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名網站查詢確認自己的報名狀態(tài);其他各?。▍^(qū)、市)報考人員在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官網“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kzp.mof.gov.cn) 或財政部“全國會計行業(yè)管理網”(www.acc.gov.cn)上已通過注冊的,必須在全國統(tǒng)一的報名時間截止日期(4月30日)之前,自行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或“全國會計行業(yè)管理網”上的報名系統(tǒng)查詢確認自己的報名狀態(tài)。這一點非常重要,也是網上報名的規(guī)定環(huán)節(jié),考生應對未查詢確認而帶來的不利后果負責。

10.記者:為什么有的考生在報名時,系統(tǒng)提示“邏輯年齡不符合”?

負責人:按照報名條件的有關規(guī)定,我們在系統(tǒng)中設置了1989年9月1日后出生的考生不能在網上直接報考中級會計資格。如確屬符合條件,可持本人相關證件到省級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地點辦理報名手續(xù)。

11.記者:請介紹一下2014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的修訂情況。

負責人:鑒于2013年對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體系和框架剛剛進行了全面調整和修訂,從保持考試內容的穩(wěn)定性出發(fā),2014年初、中級考試大綱未作大的修訂,只對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準則制度政策規(guī)定不一致、不適合的內容進行必要的調整,大綱章節(jié)、體例不變。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適應經濟社會發(fā)展對高端會計人才的需求,進一步充實了管理會計的有關內容,同時增加了部分新會計準則的內容。

需要說明的是,從2014年初開始,財政部陸續(xù)印發(fā)或修訂印發(fā)了部分會計準則,包括《公允價值價量》、《財務報表列報》、《職工薪酬》、《合并財務報表》、《合營安排》、《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qū)分及相關會計處理規(guī)定》、《長期股權投資》、《在其它主體中權益的披露》等,初、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中與此相關的內容并未按新準則進行調整,仍按原準則進行介紹。新印發(fā)或修訂的內容體現(xiàn)在《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大綱之中。

12.記者:請介紹一下2014年考試輔導用書的情況。

負責人:為幫助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考試大綱的內容,更好地復習備考,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組織專家按照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的要求和確定的范圍,對考試輔導教材(初、中、高級)進行了適當調整、修訂,考生自愿選購。同時,對持有2013年度考試輔導教材,參加初、中級考試的考生,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下載各科目考試輔導教材修訂調整表,進行復習備考。2014年《高級會計實務》輔導教材增加了部分新會計準則的內容,充實了管理會計的有關內容??忌趯W習輔導教材過程中如遇到疑難問題,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考試用書”欄目,通過答疑板提出問題,并查閱有關問題解答。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