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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局總局西藏自治區(qū)稅務局關于簡并財產和行為稅納稅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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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布時間: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局總局西藏自治區(qū)稅務局關于簡并財產和行為稅納稅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稅費申報推行工作的通知》,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切實減輕納稅人申報負擔,現將《國家稅務局總局西藏自治區(qū)稅務局關于簡并財產和行為稅納稅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社會公眾可以通過登錄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qū)稅務局門戶網站、關注“西藏稅務”微信公眾號查看《國家稅務局總局西藏自治區(qū)稅務局關于簡并財產和行為稅納稅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并將意見建議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紙質郵件等方式反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12日。

參與方式:

1.傳真:0891-6834104

2.電子郵箱:

3.紙質寄送地址: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qū)稅務局財產和行為稅處(拉薩市北京中路51號),郵編:850000。信封上請注明簡并財產和行為稅納稅期限征求意見

附件1:國家稅務局總局西藏自治區(qū)稅務局關于簡并財產和行為稅納稅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見稿).doc

附件2:《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qū)稅務局關于簡并財產和行為稅納稅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見稿)》的解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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